靈活就業人員該繳養老保險費了 跨年度不能補繳
近日,石家莊市社會保險中心印發《關于調整2018年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工傷保險繳費基數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自6月8日起,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以下簡稱“靈活就業人員”),可在652.66元至3263.30元區間自主選擇每月的養老保險費繳納金額,繳納2018年1月至12月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跨年度不能補繳。
對上半年預發養老金人員補發差額
2017年全省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以下簡稱為“社平工資”)為5438.83元,月社平工資的60%為3263.30元,月社平工資的300%為16316.50元。
2018年計算退休人員養老金時,其基礎養老金部分中“全省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按5438.83元計算。6月8日起,開始對上半年預發養老金人員重新計發養老金并補發差額。
《通知》要求,各參保單位務于今年7月底前完成重新計發養老金申報工作。
自2018年6月8日開始受理今年因病非因工死亡人員喪葬補助金和遺屬撫恤金等一次性支付業務。
核定養老保險繳費基數
2018年6月8日至6月30日對參保單位及職工個人2018年養老保險繳費基數進行核定,并啟用新基數進行結算。同時,對今年前6個月參保單位和參保職工養老保險申報核定額與新基數的差額部分按有關規定進行差額補收。
在核定養老保險參保職工月繳費基數時,職工個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低于3263.30元的,按3263.30元核定繳費基數,高于16316.50元的,按16316.50元作為繳費基數;今年新參保、異地轉入等原因沒有上年度月平均工資收入的,以最近月份的工資收入核定其繳費基數。單位工資總額小于職工繳費基數之和的,按職工繳費基數之和核定單位繳費基數。
靈活就業人員跨年度不能補繳
自2018年6月8日起,靈活就業人員可繳納2018年1月至12月的基本養老保險費。選擇按省社平工資60%做為繳費基數的每月可繳納653元、按省社平工資100%做為繳費基數的每月可繳納1088元、按省社平工資200%做為繳費基數的每月可繳納2176元、按省社平工資300%做為繳費基數的每月可繳納3263元;也可以在652.66元至3263.30元區間自主選擇每月的養老保險費繳納金額。
靈活就業人員應在2018年12月25日前繳納2018年的基本養老保險費,跨年度不能補繳。
核定工傷保險繳費基數
2018年7月1日至7月31日對參加工傷保險的參保單位及職工個人2018年工傷保險繳費基數進行核定,并啟用新基數進行結算。同時,對今年前6個月參保單位和參保職工工傷保險申報核定額與新基數的差額部分按有關規定和要求進行差額補收。
在核定工傷保險參保職工月繳費基數時,職工個人以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以社平工資的60%為最低限額。 (記者李春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