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5月24日晚間,微信公眾平臺發布了關于進一步規范營銷內容的公告。
根據公告,根據《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公眾號運營者在發布營銷內容時,應依法標識廣告內容,確保營銷內容合規。在平臺4月25日發布《關于微信公眾號營銷內容合規規范的通知》后,平臺通過用戶舉報仍發現生態中營銷內容疑似存在未進行廣告內容標識、誘導營銷、虛假廣告等違法違規問題。
公眾號運營者與第三方商業合作形式推銷商品或者服務,如附加購物鏈接等購買方式的商業合作營銷內容,在2023年6月30日之后應通過騰訊官方廣告平臺進行發布。若未通過騰訊官方廣告平臺發布,平臺將按照運營規范等規則對相關內容和帳號進行限制。如有上述商業合作需求,運營者、品牌方需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入駐騰訊官方廣告平臺成為流量主或廣告主,合規開展運營。
責任編輯:胡笑柯
分享到:版權聲明:凡注明來源“流媒體網”的文章,版權均屬流媒體網所有,轉載需注明出處。非本站出處的文章為轉載,觀點供業內參考,不代表本站觀點。文中圖片均來源于網絡收集整理,僅供學習交流,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權,請及時聯系我們刪除!關鍵詞:
責任編輯:QL0009